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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延期回复问询函 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一审胜诉案例|当前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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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海越延期回复问询函 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一审胜诉案例)

日前,ST海越(600387)发布公告称,对于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因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拟延期披露回复。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2022年度,ST海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5.54亿元,期末余额3.56亿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已收回全部资金占用款项。但鉴于该事项,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再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ST海越补充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情况、短期内再次出现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内部追责情况等,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针对ST海越近几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巨大的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结合近五年来收入构成和经营情况,量化说明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变动趋势相符。

除上述事项外,海越能源遭投资者索赔案也备受市场关注。据公开消息显示,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法院判定海越能源需向原告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海越能源索赔案可诉讼区间及适格主体为: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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