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紫晶将终止上市,保荐机构设10亿赔付基金,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4月21日,*ST紫晶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资料图)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事先告知书指出,上交所将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2条和第12.2.8条的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事先告知书称。
另一则公告中,*ST紫晶表示,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4月21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ST紫晶指出,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凡2021年4月29日持有或者2022年2月11日持有*ST紫晶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ST紫晶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公告称,拟设立*ST紫晶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与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中信建投与其他中介机构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上述金额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基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
中信建投表示,10亿元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基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中信建投将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及运作,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托管银行,由托管银行独立保管基金财产。
天眼查显示,*ST紫晶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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