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股票指数系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发布。该股票指数的样本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
该股票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相背离。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市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市价×发行股数)。
基期指数为100。
指数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上证综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 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新样本股入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实施后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2.新上市——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3.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4.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5.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收盘价修正指数。
6.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7.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8.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9.停市——指数样本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指数样本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