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指不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而是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非公开增发的新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监管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四)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当然,非公开增发股票的公司如果存在虚假陈述等行为,就不能增发。非公开增发是一个中性消息,投资者不要过分解读。
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别的规定。那么还有哪些条件呢?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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