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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注意什么?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1、证件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包括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

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

1、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什么

1、下放部分登记权限,实现辖区内办理。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国有土地房地初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土地变更登记等权限,由原来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下放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就近查勘现场,大大节约了办件时间和资金成本。

2、各类登记业务在统一大厅办理。实行一个辖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除涉及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和保密单位的登记以外)由统一登记经办机构办理,改变了过去土地和房屋、林权、海域使用权登记分散办理的状况,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简化办件程序,提高效率。整合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业务,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改变了以往土地、房管两个部门“来回跑”的状况。

4、优化交易登记流程,做到无缝衔接。明确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二手房协议打印等房地产交易手续,与不动产登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化办理,实现交易管理和登记的无缝衔接。

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注意什么

1、不动产登记的分类

不动产登记可不只是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的,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大家要注意区分并不是所有的房屋买卖交易都是一样的,如果你购买的是新房则属于初次登记,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属于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

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购房者首先要搞清楚不动产登记是在哪里办理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还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地方政府需要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不动产登记内容

有的朋友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之后还不知道不动产登记具体登记了哪些内容,其实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主要是针对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进行登记,登记簿上也会载明这些事项,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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