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直播领域的发展,直播带货已经逐渐进入各个行业,成为新的营销方式,门槛低、投入小,拿起手机就能直播带货吸引了无数商家加入其中。
同时,也有一些商家会花费重金请一些头部主播进行带货,希望销售业绩能更上一层楼,或者有一些小商家也希望能借这样的机会打开知名度。
然而,重庆一位商家花了10万请人直播带货,结果3个月卖了还不到700元。
近日,重庆沙坪坝法院公开一则案例:一商家以每月10万元佣金请传媒公司做直播带货,签订合作协议。
该传媒公司承诺在合作期内,年度带货真实销售额目标为1200万元,即单月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该传媒公司安排其旗下网络主播为该商家做直播推广工作。
然而3个月后,该传媒公司直播带货真实销售额仅为690.88元,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协议中“每月真实成交额最低不低于100万元”,修改为“2021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100万元真实直播销售额”。
但到期后该公司仍未完成,也不退还佣金,商家催收未果便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该传媒公司退还商家预付的月度服务费10万元,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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