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
朝阳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诉张、张**、杨**一案,已经,现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受原告委托,指派杨律师代理此案,现代理律师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参考。
一、涉诉房屋为李氏与其丈夫的共有财产,李氏无权单独处分。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的函的复函》: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从以上法院的复函可以得出:如果使用已死亡配偶的工龄购买的公房,要使该房屋成为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已死亡一方遗产已经继承完毕;第二: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
而本案,李氏的丈夫张**去世至今,其遗产并没有继承,不符合法院复函中关于个人财产的个条件;李氏因无工作无工龄,也不可能用自己的积蓄购买涉诉房屋,不符合法院复函中关于个人财产的第二个条件,因此涉诉房屋并非李氏的个人财产,而是李氏与其丈夫的共有财产,李氏无权以遗嘱处分夫妻共有财产。
二、任何形式的遗嘱只有合法才具有法律效力,李氏的公证遗嘱违法因此无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必须同时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时才合法有效。在同时立有公证遗嘱与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这一规定的含义是:有多种形式的遗嘱同时存在,且这些遗嘱都为有效遗嘱时,与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较而言,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而并不是公证遗嘱一律有效,任何形式的遗嘱当然包括公证遗嘱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设立,内容违法的公证遗嘱当然无效,一份无效的公证遗嘱也谈不上效力的高低。
本案中,李氏的遗嘱虽然是公证遗嘱,但因其内容违法即单独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而无效,因此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涉诉房屋应当依法定继承办理。
三、关于李氏的生活来源及被告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购买了涉诉房屋。
由于李氏的丈夫张**去世后,其遗产没有继承,一直在李氏的掌握之下,同时李氏的子女按月支付给李氏生活费,这两部分构成了李氏的生活来源,李氏购买涉诉房屋系使用了其丈夫的遗产及女子支付的生活费。
从被告张**提供的购房款收据可以证实,出资购房者为李氏,即使该笔出资确为张**所出,也应当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与本案及涉诉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无关。
综上所述,李氏的遗嘱无效,本案涉诉房屋应当依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代理律师:杨*
很多时候解决法律纠纷需要一个代理律师,因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很难解决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在解决房产的时候因为涉及的资金比较多,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十分的谨慎,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二手房定金纠纷有哪些情况
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1、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没收定金;上家违约的话,下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还有,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签订正式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上家违约。
3、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上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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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诉讼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要确定法院。近年,明显增多。根据我国《》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以中写明的买方作为原告,并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和证明请求事项成立的各项证据。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诉法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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