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消息,北京文化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书》、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状》、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状》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起诉状》。四家公司要求北京文化合计支付约1.55亿元欠款及相关利息、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此次公告前,北京文化及控股子公司还有6起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包括5起合同纠纷和1起投资者集体诉讼,涉案金额共计约1.48亿元,北京文化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北京文化称,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处理诉讼事宜,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