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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节来临毕业生租房乱象如何绕开?

订金租金设下陷阱 毕业生怎样绕开租房圈套

伴随着毕业季节来临,租赁住房销售市场慢慢恢复活跃性。工作中找好啦,房屋还没找到;千辛万苦谈好了租金,签订合同时又出现其它杂费……做为“租房新手”,毕业生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绕开租房黑中介挖的坑?日前,紧紧围绕毕业生租房问题,合肥市、深圳市、十堰等多地公布风险分析。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大法官曹森觉得,毕业生普遍的租房纠纷主要包含四类:与房东中间的纠纷、与“二房东”之间的纠纷、与同租人间的纠纷、与“黑中介”中间的纠纷。

在其中,“黑中介”经常以低租金或零提成诱惑租房人,接着以想租该房的人许多、自己或房东较忙不可以碰面等为由,规定租房人先付订金、租金等,自此极有可能携款桃之夭夭。

据统计,显著过低的租金和零提成,通常是“黑中介”为骗领订金、租金等设下的陷阱。在租房全过程中,一些黑中介设下诸多“圈套”,不谙世事、缺乏经验的毕业生非常容易有没有中招。

毕业生假如根据沒有进行工商注册、未向物业主管机构登记备案的“黑中介”租房,很可能遭遇租金、保证金被卷走,房屋租赁协议未期满就被驱赶,或是租用期内随便涨租、期满续租时无端被扣保证金、投诉处理无果等风险性。

对于此事,十堰市房屋租赁管理核心提示,毕业生对明显小于销售市场租金或零提成的房屋信息要保持警惕,搜索租用房屋信息及租赁住宅时,可向通过本地房地产单位报备的靠谱中介服务或是流行房地产信息网站等正规平台获得。

近些年,一些不标准的养老地产或租赁住房公司,为了更好地迅速筹资,选用租金“高进低过”“长收短付”的运营模式。这类方式不能不断,非常容易出现资金短缺,会给房东和房客产生重要财产损失。

“高进低过”即高租金向房东交房,低租金向承租人租赁;“长收短付”即向房客缴纳3个月以上的租金,向房东按月付款租金。一些非法公司和本人还运用这类方式产生“资金池”,等候累积很多资产后携款老板跑路。

“房客不必受到低租金或租金折扣的引诱,在租房以前,要掌握并较为附近或同地区相近房子的销售市场租金水准,对明显小于销售市场租金租赁的房源信息和房子出租个人行为不必听信,防止掉入陷阱受骗上当。”对于此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好提示社会发展大家及其众多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工作人员,在房子出租、租赁及其给予租用咨询服务全过程中,尽量严防该类圈套,免受财产损失,避免房产租赁纠纷压身。

“被租金贷”也是租房时普遍的圈套之一。有的中介服务或租赁住房公司依靠新起网贷平台,故意隐瞒网络贷款客观事实,以“按月付租”哄骗租房人申请办理租金分期贷,造成租房人们在不知道下“被贷款”,遭遇贷款不容易撤消、续租时无法退贷、贷款贷款逾期失信黑名单等多种风险性。

为预防该类圈套,毕业生要非常注意房屋租赁协议中有没有租金贷有关条文或內容,“按月付租”是不是要附加签署有关合同补充协议等,避免“被贷款”。如掌握清晰租金贷标准后愿申请办理租金分期付款贷款的,则要挑选信誉度优良、经营规模很大的贷款服务平台,并在签署贷款合同书时认真阅读合同书中的贷款额度、贷款年利率、贷款限期、解除合同及毁约条文等。

“保证金并不是合同违约金,终止合同不可以立即扣除。”曹森表明,无论租赁期长度均应签署书面形式租房合同。合同书应尽可能选用各地区房地产业主管机构公布的租房合同示范性文字,签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特别关心房子租金、保证金、合同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等条文,合同签订后,提示房东向相关部门备案。

假如是是非非产权人本人出租且由中介公司或别人转让的,一定要掌握转让个人行为是不是获得产权人允许,不必轻率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大法官提示,假如产生中介服务、出租方忽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违约、涨租、驱赶租房人,无端扣留保证金等,应保持冷静,立即搜集储存直接证据,依规消费者维权。

关键词: 订金 租金 设下 陷阱 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