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等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为广东省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据悉,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广东是数字经济规模大省,数字经济规模多年居全国第一。“因此,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雪琴介绍,条例共10章72条,包括总则、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措施、附则等。
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充分凸显广东发展数字经济的地方特色,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尤其是将产业数字化分设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三章,作为广东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特色,成体系地提出相关措施,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统筹规划集成电路、软件等产业发展,逐步解决“缺芯”“少魂”问题。
同时,充分体现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发展理念,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如对数据产品、数据成果的财产权益予以法律保护,可以在法律规定条件下探索数据价值交易模式等。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执行本条例的工作计划,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典辉介绍了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广东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占GDP比重46.8%,规模居全国第一。此外,广东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领先,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累计建成5G基站13.4万座,居全国第一。(记者侯梦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