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日前通报,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据通报称,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实施刑事拘留。
据了解,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烹饪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该微博博主为邹某壮,系厨师兼美食博主。
经过核查,发现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一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手中购买了一个约15厘米长的螺丝,并将该法螺送给其朋友邹某壮。后来邹某壮将法螺放于盘中煮食,将过程的录音录像发布于网络社交平台。
2021年5月8日,琼海警方将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据悉,“法螺”,已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法螺是长棘海星的天敌,也是珊瑚“保护神”。